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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险:认真阅读投保须知和保单条款,关注免赔额规定

发布时间:

2024-03-11 00:00

一、案例简介

2023年8月17日,在抚顺某奶茶店内,顾客陈某在购买完奶茶出门下台阶时因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因事故发生在奶茶店门口,伤者陈某随即与奶茶店沟通。奶茶店经调取查看监控,发现地面湿滑的原因是因为之前顾客冰淇淋不慎掉在台阶上导致。事发突然,且在门外,奶茶店服务人员未能及时发现,未来得及清扫,冰淇淋融化在大理石台阶上湿滑,导致后面顾客不慎摔伤事故的发生。确认事故发生缘由后,马老板随即陪同受伤客户陈某到医院检查看诊,经检查,客户陈某骶骨骨折,产生门诊治疗费2000元及误工损失1000元,共计3000元。奶茶店马老板前期有在某保险公司购买公众责任险,保费一年600元,保障内容包括:对店铺在生产经营中因意外事故导致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可进行赔偿。因马老板知晓自己有保险,先行对陈某垫付赔偿,后拿着相关票据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但保险公司却告知只能赔偿2500元。

二、案例分析

马老板通过微信找到了当时投保公众责任险的电子保单,复看保单才发现,原来在保单的特别约定中明确写有“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500元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马老板回忆,其是在手机微信上下单购买,购买时候只注意关注赔偿责任及赔偿限额,其它部分内容没有仔细阅读,忽略了还有免赔额及免赔率的约定,不知道赔偿时会产生这500元的差额。

三、案件启示

1、保险公司除车险险种以外,一些财产险、责任险等险种均会在承保时约定免赔额及免赔率,此举是为了能够抑制经营者在发生意外侵权事故时,因为自己买了保险,存在揽责行为等道德风险,切勿因为自己买了保险就进行大包大揽,私下提前对三者进行赔偿;约定免赔额及免赔率促使风险共担,让投保人也注重安全生产,增强防灾减损的意识,尽量避免事故发生,从而缩小损失的概率。

2、如果投保时为线下投保,在保险公司柜台办理,若保险公司在销售保险时未对特别约定中免赔额及免赔率进行明示,保险消费者未在投保时对此内容进行签字确认,保险消费者也可以“不知情”为由申诉索赔,此类情况一旦查证属实,免赔扣除部分仍可以获赔。

文章来源:富邦财险辽宁省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