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金融监管分局高质量打造 金融消保“锦州样本”
发布时间:
2025-02-25 13:39
锦州金融监管分局推动成立了锦州市新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旨在打造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综合治理“锦州样本”。该中心是由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发起并业务指导、民政部门登记审批、司法局备案的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中心提供一站式受理、全链条解纷服务,设置司法确认环节并提供公益性律师咨询,致力于成为金融纠纷解决、人才培养、金融知识宣教及理论研究阵地。
打造“新桥”品牌,隆重举行揭牌仪式。2024年12月27日,锦州市新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揭牌仪式隆重举行。辽宁金融监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刘青和锦州市委常委、副市长李金兵应邀出席。锦州金融监管分局还邀请了辽宁省银行业保险业金融纠纷调解中心和锦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局、财政局、民政局、人民银行以及各金融机构相关领导莅临现场,彰显了各界对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的高度重视与支持,也饱含了各位领导的殷切期望。揭牌仪式后,与会领导参观了办公区、接待室、公益律师咨询区等场地,听取中心主任对中心的筹建历程、调解规则等工作汇报,在座谈研讨中,刘青副局长强调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建立是顺应金融市场发展需求、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举措,将为金融纠纷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解决途径,对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具有深远的意义。
紧抓行动落实,科学推进筹建工作。锦州金融监管分局于2024年11月全面启动全省首家地级市金融纠纷调解机构筹建工作,深入探索监管为民“锦州实践”,精心打造金融纠调“锦州样本”,仅用40天完成了“锦州市新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筹建开业工作。筹建期间,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多方联动,与锦州市中级法院、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等单位沟通咨询,获得各部门大力支持。经过多领域综合论证,确定了中心组建模式和步骤要求,牵头制定了《建设方案》,明确了建设目标;指导搭建“理事会+监事+管理层+调解人员”的中心组织构架,建立金融行业调解人才库,设立了特色公益法律服务项目,吸纳执业律师为调解业务提供咨询服务;指导建立和完善14项规章制度,推动中心运行的稳定性、规范化。
坚持人民至上,提升调解工作效能。中心运行1个月以来,致力于强化金融纠纷调解的实效性和专业性,通过投诉引导、上级转办、机构申请、消费者上门等多种渠道,受理金融纠纷47件,采取“线上+线下”多元化调解方式,量身定制调解方案,调解成功28件,化解纠纷37.92万元,成功率达到59.57%。通过政、法、司、企司法联动,同向发力、同题共答,推动形成锦州地区金融行业“大消保”新局面;通过为调解员开展公益性大讲堂、开展行业经验交流和专业培训,致力于成为金融纠纷人才的培训基地;通过运用金融机构网点、制作宣传折页等宣传展示,致力于打造金融金融消费者普法教育基地和金融知识宣教阵地;通过建立专家库和吸纳公益律师,聚焦行业突出问题,及时提炼总结,致力于打造金融纠纷多元有效化解理论研究高地。
创新发展模式,全面塑造“锦州样本”。中心的揭牌只是开始,为贯彻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要求,下一步将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推广。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调解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利用金融机构营业网点、社区宣传活动等,宣传调解工作的优势、流程和成功案例,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二是进一步健全管理制度。持续梳理中心各项规章管理制度,完善纠纷受理、分流、调解、回访等工作制度,确保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责任到人。三是进一步强化执行保障。下一步重点要加强与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的沟通协作,探索建立“诉调对接”和“司法确认”的锦州模式,研究建立调解协议执行的快速通道和保障机制,加大对不履行调解协议当事人的法律制裁力度,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和公信力。
新桥金融纠纷调解中心的成立,为锦州地区金融行业的稳健前行注入了新动力。锦州金融监管分局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统筹推进辖内县支局消保大厅和消保力量建设,致力于打造金融消保“县域样本”;持续与公安、市监等部门联动打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同时开展多渠道金融知识宣教工作,聚焦“一老一少一新”等重点群体,开展常态化、通俗化的金融宣教活动,努力构建公平、有序、安全的金融环境,推动锦州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文章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锦州监管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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